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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南法院正在加倍努力,破解“小案找人难”的
近日,武汉市汉南区法院在小额民生债权执行过程中,通过线下监控,成功激励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共同推动相关案件的执行和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王先生与张先生之间的个人贷款纠纷此前已由汉南地方法院调解。双方同意张某于今年5月归还1500元。但合同期满后,张先生屡次迟到、拒绝履行,王先生遂向法院请求强制履行。案件进入执行流程后,执行法官立即使用网上查验管理系统查询张先生名下的资产,发现张先生的余额为:张某的银行账户为零,名下没有任何可以用于执行的车辆、房产等资产。死亡处罚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张某,均被他拒绝。即使法院依法送达传票和财产申报令后,张先生仍不予理睬,拒绝履行相关法律义务。面对被告人张某的被动对抗,执行法官立即调整策略,迅速启动线下搜查人员和财物的流程。考虑到张先生还参与了一系列拙劣的行刑案件,执行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初步判断张先生可能与男友李先生居住在某小区。为了解情况,执行法官深入社区进行调研走访。经查,张先生在此居住时间不长,但经常往返。经过分析判断,执行团队决定展示第二天早上在门口“碰碰运气”。早上6点左右,民警到达小区,李先生打开门,声称张先生不在家。我当场给张先生打电话却无法接通。执行法官表示,考虑到本案李先生不具备死刑资格,在透露身份后,要求张先生与法院联系并遵守相关义务,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虽然被驳回,但死刑法官并没有放弃。判断张先生可能还躲在屋里,他决定留在楼下。大约一个小时后,案件有了好转,一直拒绝接听电话的张某主动联系了死刑法官,并表示愿意履行自己的义务。当日下午,张先生出现违约。 1500元全额转入法院账户,诉讼已结案圆满结束。同时,在法院的配合下,张先生与原告达成了分割执行另一笔8万元债权的协议,并承诺如期清偿债务。该案清楚地表明,人民法院践行了“事虽小,不轻则轻”的理念。面对被执行人避免死刑的思路,死刑法官主张“网上侦查执行”与“线下侦查”相结合,秉承“责任在自己”的民意,克服“小案难找人”的困境。在处理涉及百姓日常生活的低价值案件时,汉南地方法院采用传唤、预逮捕等强制措施,形成有效的威慑力量,并重点鼓励各方通过明确的行动采取积极行动法律解释,最终达到“结一案、结多案”的积极社会效果(王一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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